“追责”不容敷衍

“追责”不容敷衍

草莽读报  2016-02-03

中国最高法院院长周强4日在长春强调,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,要坚决防止和依法纠正冤假错案。周强在当天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作以上表述。他强调,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,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。
“呼格案”追责中的出乎意料与意料之中

就在前天,陈满无罪获释,结束了为期23年的冤狱生活,而在呼格案平反后,也已经对27人进行了“追责”。
然而在呼格案被追责的这27人中,仅有一名因涉嫌职务犯罪另案处理,其他26人均只获党内严重警告、行政记大过等处分。这一处理结果既出乎意料也意料之中,是的,这看似矛盾的陈述似乎也代表了我矛盾的心情。
正如网上的那片热议,“追责过轻”、“走过场”,在呼格案中,这种评价应该是客观的。一条无辜的生命仅仅是平反和赔偿就能轻言了事了吗?在看似审慎的“追责”中,透着敷衍,其结果真的会令当事人的家庭和社会满意吗?
也许正如陈满在获释后向澎湃新闻表述的那样,“有些事情是社会的原因、历史的原因、和制度方面的问题”。但是,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,哪方面的问题,只要是问题就应该拿出来翻晒,已经霉的不能再霉的,腐的不能再腐的东西就必须要清除,否则就不能维系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。
其实呼格案在追责问题上的确存在着诸多体制上的问题,由于时间较久远,可能许多细节很难查清,会出现诸多的取证艰难,这就是我矛盾陈述的一个原因,所谓的“意料之中”。因为这些年过去了,当事人也已不在,随着人事的变动,证据的销毁以及权力和职能的变化等问题都会为案件的“追责”造成极大的障碍,这是客观存在的。然而这却不足以成为应付和敷衍的理由,其实只要努力和秉公就一定会被理顺查清,否则,案件也不会得到昭雪。不为别的,只为不让作孽之人逍遥法外,只为能为无辜之人讨还应有的公道。要知道,没有公道何谈法律威严,没有公理,如何赋予法律权威。
“平反”还需“追责”

也就是在呼格案公布追责结果后一天,陈满获得自由。陈满的一些话也许是发自内心,他的宽容和豁达应该让某些人感到汗颜。然而如果他的这番话是在呼格案追责公布前发出的,那么我们可能在对陈满的认识上只会停留在宽容和豁达上,然而,两者从时间上一前一后的不期相遇,似乎不得不让人们想到另一面,也就是陈满在内心里的“追责”主张会不会受到一种无形的压力,来自呼格案追责结果的压力,这会不会让他认为社会还是官官相护,百姓还是要见好就收?假设刚才的这种说法成立,确实它在陈满心中出现过,那么他本能应该具有的“追责”主张还会那么强烈吗?我不知道,也许这个问题只能是陈满在心里才能回答自己的。
如果我上述的推测是真的,陈满会因为呼格案而产生心理压力而不得不放弃对某些人的追诉,那么今后的类似陈满一样的冤假错案即便被平反,追责也会成为一个形同虚设的程式,因此,要想真正实现最高法强调的“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,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”,恐怕从呼格案就得做到公平、公正和公道,“追责”不容敷衍。
所以应该是政府拿出以“壮士断腕”的魄力和行动昭示决心的时候了,绝不不应再迁就和“走过场”。

图片来源自网络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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