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缴费 有关事项的公告

【公告】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缴费 有关事项的公告

秀美仁里  3天前
国家税务总局榕江县税务局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
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手机缴费
有关事项的公告
2019年第1号
 


广大城乡居民参保群众:
为优化缴费服务,最大限度便利缴费人,实现社会保险费“实体、网上、掌上、自助”等多种缴费渠道,做到参保群众缴费不出村、不出户,现将推行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“黔农云APP”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缴费方式
参保群众可以选择下一种方式自行缴费。
(一)通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“黔农云APP”直接为自己缴费。操作步骤:登录贵州农信“黔农云”手机APP首页→“生活缴费”→“社保缴费”→“个人社保缴费”,填写相关信息(个人社保缴纳自助关联信息),完成社保缴费,(进入“黔农云”APP需要先注册、认证并绑定县农村信用社的信合卡,如果绑定信合卡出现失败提示,请先到县信用社大厅前台进行信息维护)。
(二)让他人代缴。参保群众可以让他人通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“黔农云”APP为自己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。操作步骤:代缴人登录贵州省农村信用社“黔农云”手机APP首页→“生活缴费”→“社保缴费”→“代缴社保费”,填写相关信息(个人社保缴纳自助关联信息),完成社保缴费。
(三)银行端缴费。参保缴费群众持有效身份证到所在乡镇信用社网点进行直接缴费。
(四)委托信用社进行扣缴。缴费人与信用社签订电子扣划协议,并在提供的存折(卡)中存足相应金额,税务机关定期发起批量代扣指令。
二、划缴方式
参保群众应缴纳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各乡镇、社区代征人员代收代缴的,代征人员按要求填制《榕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明细清单》后,选择以下一种方式划缴入国库:
(一)通过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手机银行“黔农云APP”逐户划缴入库。
(二)携带收取的参保群众费款和《榕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明细清单》到榕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网点划缴入国库。
(三)携带身份证及收取的参保人费款和《榕江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明细清单(城乡居民虚拟户社会保险费申报表)》到县税务局办税大厅代为缴费。
三、新参保和补缴登记确认
新参保和补缴往年社保费的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,乡镇人社中心进行参保登记、缴费基数认定和补缴数据确认,由人社部门系统推送数据后,才能通过以上方式进行缴费。
四、票据证明开具
信用社出具的单据、手机银行“黔农云APP”缴费记录、存折(卡)交易记录均可作为缴费依据,若有需求,可到县税务局办税大厅开具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(通过信用社前台、手机APP缴费的,需1至2天数据才能推送到税务机关,办税大厅才能开具社会保险费证明)。
五、误缴退费方式
缴费人因自身原因缴费错误的,须持本人身份证、缴费依据和退费申报到税务局办税大厅办理退费手续。若因信用社办理出错造成误缴的,信用社需提供相应证明,可代其进行办理退费手续。
本公告从2019年6月1日起实行。
 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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